佛山公積金:申請了住房公積金提取,為何還沒到賬?
最近,有不少市民問道,
“我申請了住房公積金提取,
為什么遲遲未到賬?”
這里分三種情形來說明:
情形一:在業務窗口辦理了提取或通過網上申報辦理了提取業務,在超出回執上的劃賬時限仍未收到劃賬;
情形二:辦理了3年為期的自動劃賬出現未到賬少劃賬的情況;
情形三:異地房屋辦理了自動劃賬出現未到賬的情況。
遇到上述情形如何查詢和處理呢?
來來來,馬上告訴你!
情形一
若在業務窗口辦理了提取或通過網上申報辦理了提取業務的,在超出回執上的劃賬時限仍未收到劃賬的原因有以下五種:
1、仍在劃賬時間的劃賬過程中。
2、未到劃賬時間(對應上次劃賬時間到達提取間隔后才能進行劃賬,每次提取劃賬均需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后,提取資金于3個工作日內劃到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號。)
3、提供的劃賬接收賬號不是本人賬號或不屬我管理中心手續須知公示中的劃賬范圍。
4、提供的劃賬接收賬號不能正常接收資金。(非正常狀態、不允許存入、有劃賬限額的二類卡等都不能正常劃賬)
5、錄入的銀行賬號或選擇銀行有誤。
查詢途徑:
1、無論是業務窗口辦理的還是通過網上申報的,均有辦理回執或提取記錄可查看,可找回紙質辦理回執或登錄網站查看(明確劃賬銀行和劃賬賬號)。
2、查看手續須知或登錄網站相應頁面,均有顯示劃賬賬號范圍。
3、向接收賬號的銀行咨詢了解所持的賬號能否正常接收資金。
劃賬失敗的處理方法:
*職工可通過上述指引排查是否屬于劃賬失敗的情況,如發現屬劃賬失敗的情況,需要待提取資金退回到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后,才能再次申報辦理,大概需要5個工作日。
*出現提取劃賬失敗的,待提取資金退回到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后可通過網上渠道再次提交申報。(如超過5個工作日仍無法通過網站再次申報,可通過熱線實名反映)
*亦可提供身份證、當時的辦理回執以及能正常劃賬的銀行賬號到業務窗口重新辦理。
注意:為保證職工個人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熱線不提供查詢服務,建議職工按照以上途徑排查原因,以免造成職工來回奔波。如果職工確實已經通過以上途徑查實,發現不是以上原因或者情況導致沒有劃賬的,職工本人可持身份證到前臺查詢,如委托他人查詢,須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到前臺查詢。
前臺辦理前,需先進行預約。
長按識別下方二維碼了解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咨詢電話、預約途徑、網址、微信公眾號》
情形二
辦理了3年為期的自動劃賬為何出現未到賬、少劃賬的情況?
若對應日期還不劃賬或只劃一部份的、或確認提取業務已被終止。原因有以下五種:
1、未到劃賬時間。
2、劃賬年限已滿。
3、接收賬號不能正常接收劃賬?;蛟瓉斫邮召~號因遺失等原因注銷或補辦,已不是原劃賬賬號,亦不能正常接收劃賬(如遺失重新補辦卡后,須重新申報)。
4、申請人房屋所占份額已提取完或提取額度已達到購房總金額。(多為少劃賬的情況)
5、該提取的房屋已出售。
注意: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未還清的,應先還清貸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請提取。
查詢途徑:
1、業務窗口辦理可找回紙質辦理回執或登錄網站查看,確認劃賬時間、劃賬間隔、劃賬賬號等信息,并根據提取時間間隔和上次劃賬時間,計算是否已到達下次劃賬時間。
2、核對是否有資金提取記錄,是否剩余500元。
3、到銀行打印接收賬號的資金流水,查看是否有資金流入。
4、可通過登錄管理中心網站進入個人網廳查看資金提取情況,計算已提取金額等。
情形三
異地房屋辦理的自動劃賬為何出現未到賬的情況?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公安廳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粵建金〔2018〕115號)的規定,在異地(佛山以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報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是職工在本人或其配偶戶口所在地購建住房。
已辦理異地購建住房提取并處于自動劃款狀態中的繳存職工,需補充相關有效戶籍資料(如以配偶符合條件而申報提取的,還需補充提供結婚證),具體需補充的資料,見提取手續須知。在未補充上述資料前,異地購建房提取的自動劃款暫停支付。
具體規定、相關信息以及手續須知,可登陸管理中心網站法規政策、通知通告以及辦事指南欄目查看。

夫妻投靠市內遷移,
但是娃已經成年了,
到底能不能把TA帶上?
可以!
一、受理范圍
本市戶籍已婚人員,以被投靠方在戶口所在地有合法穩定住所為條件申請遷移(集體戶不辦理),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同一戶內子女可申請隨遷。
二、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佛山市內戶口遷移申請表》。
2.申請人、配偶、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或以上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如遺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按規定出示電子證照證明身份及《遺失申明》)。
3.入戶地址房產證件。
屬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與被投靠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屬單位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戶的證明;
屬個人租賃住宅房屋的,同時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門出具的出租屋租賃登記證明,并由產權人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產權人同意入戶公證書。
4.遷入政府產權租賃房屋(保障房、經適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
5.婚姻關系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6.成年子女隨遷且居民戶口簿上不能反映雙方關系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戶口跟隨撫養權屬方(或經撫養權屬方同意可跟隨另一方,由撫養權屬方現場簽署同意聲明書或提供公證書、律師見證書)遷移;非婚生育的現場簽署非婚生育說明。
(二)注釋
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其中1、2為必選項,3、4選其一,5、6為如有則必選項),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由受理單位復印,其它復印件由申請人提交)。
三、辦理時限
符合入戶條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入戶。
四、辦理程序
(一)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2.審核審批。遷入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審批后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3.辦理入戶。
(二)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人網上填寫表單申請。
2.上傳所需審核的資料。
3.戶政部門網上初步審核。須補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補充。材料齊全的,完成預受理,短信或電話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請入戶地戶政窗口辦理。
五、辦理途徑
(一)線下辦理
1.預約方式
個別窗口由于業務量過大,采取“全預約”(即須先預約才能辦理)的方式辦理業務,詳情請參閱《佛山市公安機關各級戶政窗口地址及辦公時間》。
2.窗口辦理
(1)辦理地址
禪城分局“公安一門式”大廳;
南海分局、順德區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戶政窗口。
(2)辦公時間
長按識別下方二維碼了解
《佛山市公安機關各級戶政窗口地址及辦公時間》
3. 有無支持自助終端機辦理
無
(二)線上辦理
“粵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
注:線上辦理只是預受理,預受理通過后還需申請人帶齊資料到前臺正式申辦。
六、收費項目信息
(一)丟失、損壞補辦及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4元/證
(二)丟失、損壞補辦居民戶口簿,10元/本
(三)丟失、損壞補辦集體戶口簿,40元/本
(四)換領居民身份證,20元/證
(五)丟失、損壞補領居民身份證,40元/證
(六)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證
七、咨詢監督
(一)當前網上咨詢網址
微信公眾號:佛山12345
廣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
(二)電話咨詢
12345
八、注意事項
(一)材料說明
1.《佛山市內戶口遷移申請表》下載網址(單面A4打?。旱顷憦V東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對應事項下載。
2.為保證所提供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證件殘損、不全、污損或信息資料不全的,應到原發證機關換證或出具證明。各種證明材料之間項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不一致等),應更改證件或出具變更證明或補充證明。
3.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弄虛作假的,須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
4.如材料存疑或本單未列明的其他情況,請按民警告知給予配合。
(二)其他說明
1.每一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只能立為一戶;只允許一名擁有產權大于或等于房產共有人平均份額的產權人及其相應的直系親屬入戶(符合條件掛靠搭戶的除外)。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戶。住宅房屋的界定標準:房產證件的用途欄記載為“住宅”。
2.政策允許掛靠親友家庭戶的,每一家庭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掛靠搭戶一次。
3.入戶地址戶口屬空掛戶或入戶地址房屋產權存在糾紛,產權人主動到戶政管理部門申報后,該房屋地址原家庭戶暫不辦理入戶業務。
4.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公證書、法醫學鑒定書、可清晰反映雙方關系的戶口簿以及公安機關(或黨政機關人事部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等。
5.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復印件由所在集體戶單位確認與原件無異,并加具公章后,視為已查驗原件使用。
6.除父母雙方是現役軍人、父母雙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攜帶子女隨遷或出國(境)等特殊情形,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戶主立戶。
7.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應隨父母遷移,不應留在遷出地跟隨除父母以外的其他親屬。
8.2人或以上從同一戶內遷出,戶口簿反映不出家庭關系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9.對可疑的申請材料需進行調查核實的,調查的時間不計入審批程序規定的時限內。
10.采用隱瞞事實真相、編造虛假事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違法、違規辦理戶口登記事項并查證屬實的,不予受理;已違規辦理落戶的,注銷其戶口,收繳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構成違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市外遷入、市內遷移、主項變更等審批事項,必須自審批之日起半年內辦理,逾期不辦的,需重新申請審批。
關于公積金繳存調整申報
公積金繳得越多,能提取的也越多
那么問題來了,
如果降薪了,公積金會自動跟著下調嗎?
答案是:不會!需單位自行申報調整。
那什么時候調整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匯繳(調整)年度為每年7月份至次年的6月份,按照上一年度(1至12月)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職工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
快來看看!
所需材料
填寫《住房公積金業務登記表》(一式二份),辦理批量調整的(2人及其以上),請同時提供電子文檔。
辦理時限
1、承諾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2、一般情況下,即報即辦。
3、每月的24日前(含24日)。
辦理程序
(一)線上辦理
已開通網上服務的單位,登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點擊“單位網上辦事大廳”——由經辦人通過人臉識別或短信的方式登錄單位網廳——點擊“我要辦理”——在“匯繳調整”欄目申報。
(二)線下辦理
提交材料申請——受理審查——領取結果。
辦理途徑
(一)線下辦理
1、預約方式及辦理窗口
掃描上方二維碼
詳見《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預約途徑及地址》
2、是否支持跨區域辦理
是,五區通辦。
(二)線上辦理
登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注意事項
1、年度匯繳基數調整是以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申報,因此在調整年度內只需申報調整一次。新參加工作職工從第二個月開始、新調入職工從調入月開始以職工當月工資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匯繳額。
2、單位在申報后匯繳前請注意查看應繳明細,確認當月的應繳總額。
3、提供的申報資料應為原件。
關于年度繳存調整申報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是以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
*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與現時單位申報的工資基數和繳存比例沒有變化的,無須申報調整,不一致的,基數和比例可一并申報調整。
*單位申報本年度繳存調整應根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如實申報,當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我市繳存基數上限時,系統自動取繳存基數上限計算職工月匯繳額,不能因其他個人原因而改變計繳工資基數。
*年度繳存調整,單位核算完職工上年度工資后即可申報。年度的繳存調整時間原則上從每年7月份開始,一年申報一次。
提醒:
若單位為職工辦理新增(轉入)及調整時,工資基數已超過當年度的繳存基數上限,且在新增(轉入)或調整后繳存基數上限于當年發生變化的,在工資基數不變的情況下,可以再申報調整,從而根據新的繳存基數上限核定月匯繳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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